永昌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永昌县2023年度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考核单位名称:永昌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永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考核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以及财政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该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执行、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询问质疑答复、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采购价格、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情况、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情况、集采机构行为规范性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通过单位自查自评、现场监督考核、抽查项目资料、核对公告信息、征集评价意见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从监督考核情况来看,2023年度永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能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努力推进业务创新,采购行为规范,较好的完成了采购单位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代理工作,但考核过程中仍然发现一些问题,主要:一是采购文件编制不够规范;二是询问、质疑答复情况资料不够完整;三是采购单位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六、考核结果
根据综合考核评分,永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七、其他事项
针对监督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我局从强化主体责任、规范采购活动、加强内控管理三个方面提出工作建议,要求永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及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工作建议,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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