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更新甘肃省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评审品目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版本)相关要求,为实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快捷、高效抽取评审专家,体现评审专家抽取环节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确保评审专家抽取频次和使用效率最大化,省财政厅对全省9531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品目重新进行了调整归类。请各市(州)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评审专家新的评审品目,于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政府采购评审品目的调整更新,确保政府采购评审活动顺利开展。
各市(州)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强化对本区域评审专家监督管理的主导权限,并制定相应的评审专家抽取规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新的评审品目和抽取规则进行抽取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评审品目和抽取规则。
省级评审专家抽取规则如下,仅供参考。
1.评审专家抽取原则按照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制定的评审专家抽取评审品目规范要求,先从第三级评审品目开始随机抽取,第三级抽取不到的依次从第二级评审品目随机抽取。
2.如遇专家请假等特殊情况不能参评的,抽取系统将自动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重新补抽。
3.评审专家抽取时严格执行《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回避原则,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回避范围。抽取时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及时向省级财政监管部门反映。
下一步,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加大各市(州)对《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督查内容包括评审专家的征集入库、培训考核、日常信息维护、抽取使用、信用评价、评审劳务付费等情况,对违反《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各类问题和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甘肃省财政厅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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