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礼县盐官镇市政环卫保洁一体化外包经营服务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礼县盐官镇市政环卫保洁一体化外包经营服务项目》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礼县盐官镇市政环卫保洁一体化外包经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68001JH621226001)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兰州兰山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山乡三营村6号
被投诉人1:礼县盐官镇市政环卫保洁一体化外包经营服务项目评标委员会
被投诉人2:礼县盐官镇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盐官镇新联村
被投诉人3:甘肃顺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泰和丽景北侧第五安置区201号
二、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以该公司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无日期为由,将该公司废标,未进行评审。
经核查,在礼县盐官镇市政环卫保洁一体化外包经营服务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以兰州兰山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资料为由,认定该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该行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相关规定,以及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政府采购类项目启用新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通知》的要求,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兰州兰山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诉。
四、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礼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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