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省乡村产业振兴和财政支农重点工作拟激励奖励县区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和财政支农重点工作激励的通知》(甘财农〔2023〕23号)有关规定,按照“县级申报、市州遴选、省级评选”的程序,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遵循“注重实绩、优中选优、客观公正、正向引导”的原则,采取调阅资料、聘请第三方机构评审等方式,对14个市(州)推荐的14个县区进行了综合评价,评选结果经两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拟确定凉州区、安定区、静宁县、瓜州县、景泰县、环县、永昌县、武都区为激励奖励县区。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
联系电话:甘肃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 0931-8891346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0931-8179143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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